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43号)
为服务和满足群众需求,切实维护好广大市民的健康安全,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现就有序恢复大型宴会聚餐活动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类餐饮单位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前提下,可恢复承接或举办大型宴会聚餐活动,具体标准由县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发布并监督落实。
二、农村家宴中心举办10桌或10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活动实行备案制。举办方须提前2天将餐次、参加人数等内容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报备后方可举办:
1.举办方要增强疫情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做好防疫相关工作,控制人员规模,落实场所消杀,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坐席间隔距离。倡导文明用餐,使用公勺、公筷。
2.举办方要落实“健康码”管理规定,实行“绿码”进入,凡发现黄码、红码人员,须立即向所在村(居)、乡镇(街道)报告。
3.厨师及相关服务人员须佩戴口罩,落实相关防疫安全措施。
4.各乡镇(街道)、村(居)干部要加强对农村家宴中心活动的指导和监管,发现不符合防疫要求的,及时劝阻或强制关停。
三、下列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宴会聚餐活动:
1.无码和黄码、红码人员;
2.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
3.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的境外来仙人员;
4.未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抗体检测的重点地区来仙人员。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5月16日
仙居县全媒体新闻中心
编辑:郑燕睆
审核:金天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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