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揭阳平安空港”发信息称:2018年3月7日,一钩机在溪里被人放火烧毁,两年来,空港公安,从未放弃对该案的侦破工作。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法网恢恢,在警方不懈的努力下,历时两年的“登岗钩机案”终于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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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钩机被烧&组织扑灭火势

2018年3月7日下午,登岗派出所接110指令:一群众陈某报称其钩机在登岗镇安乐村浦美小组河里被人放火烧毁,请求处理。

接报后,登岗所立即出警前往处置,在登岗镇浦美小组与潮安区凤堂镇东龙村交界的下潮溪里发现有一辆倾倒在溪里的水陆两用钩机,钩机的驾驶室正冒着烟火,民警立即组织扑灭火势并进行调查。

经初查,陈某(男,41岁,揭阳市龙石村人)于2018年3月5日开始受雇于陈某清(承包了潮安区凤堂镇东龙村水电站清淤工程),由陈某使用水陆两用钩机一台,负责清理东龙村溪里淤泥和杂草(陈某与陈某清双方仅达成口头协议)。2018年3月6日,陈某操控钩机在溪里作业时,部分浦美小组村民不明情况,怀疑陈某是在溪里抽沙作业,于是将情况报告村干部。村干部赶到现场后将陈某的钩机钥匙扣留,钩机固定停放在溪里,并要求陈某叫来负责人解释为何在溪里抽沙作业。第二天下午,陈某在溪对面发现被扣钩机驾驶室着火,于是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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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配合&遭遇取证难题

案件发生后,空港分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一方面及时汇报市局,另一方面指令刑侦大队牵头,抽调精干民警组成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同时要求办案民警及时调查取证,收集、固定证据,力争尽快破案,将案件办成铁案。知悉相关情况后,市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出专业技术人才协助我局并肩作战,要求加强案件侦办!尽管如此,调查取证依旧阻碍重重。其一,此案涉及潮州地界,需与潮州方进行沟通协调。其二,定损估价难度大,较长时间无法立案。由于案发地点较为偏僻,起重机无法直接进入,需协调潮州凤堂镇东龙村拆房铺路方可定损。其三,大部分村民受到一些表面迹象所蒙蔽,心存顾虑,担心影响宗族关系,不愿意、不敢配合调查工作。为尽快破案,办案民警多次奔波于潮州揭阳间,逐个攻破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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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土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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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批捕&再陷一时困境

案件迟迟得不到进展,办案民警心有不甘,绞尽脑汁,另辟蹊径,从外围侦查入手,将案件发生地所有人员人像打印进行筛选后交由证人和被害人辨认,并多次前往潮州市潮安区进行摸查,证实被烧毁的挖掘机不是用于偷采河沙。经多方调查取证,2018年12月10日,办案民警根据掌握线索在登岗镇浦美小组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南(男,24岁,登岗镇人)。经审查,陈某南交代其于2018年3月7日下午在村里参与烧毁陈某钩机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陈某南被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1月19日,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决定不批准逮捕陈某南。同日陈某南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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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证

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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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言弃&历时2年破案

“勿轻一篑少,进往必千仞”,案件侦办一度陷入僵局。办案民警却丝毫没有动摇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的决心。面对案件当事人多次信访,社会上各种舆论,村民的不理解、不配合等多方面压力,办案民警用行动作答,多次辗转于潮州、揭阳二地开展调查取证。一次又一次,通过多方面多渠道的工作民警终于补全案件证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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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历时将近两年时间,2020年1月9日,分局在寻得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南移送起诉。4月29日,法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南,对案件进行审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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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证

逮捕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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