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顺检察院就陈某某等人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案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案系泰顺检察院提起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9年,泰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百丈镇村民陈某某等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挖山体,非法开采青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泰顺检察院立即立案侦查,实地前往勘查,并委托福建智立司法鉴定所对该地生态损害的情况进行鉴定。经鉴定,涉案山林的原地形地貌已被破坏,原有植被严重毁坏,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导致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及损害森林在涵养水源、保育土壤等方面的生态服务功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该案件公告期满后没有公益诉讼组织或适格主体提起诉讼。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保护,泰顺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当事人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并承担鉴定费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该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是泰顺检察院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兴县”发展战略的深刻实践。填补了泰顺检察院民事公益诉讼领域的空白,为今后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打下基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