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销毁“三无”船只和无主渔具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大边境管控力度,维护界江合法渔业生产秩序,形成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行为的强大震慑力,根据省、市委边防委关于清理取缔“三无”船只相关工作部署,县委边防委决定对历年来查扣的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舶归属地的船只和无主渔具进行集中销毁处理。如涉及被扣押船只和渔具的所有人存有异议,应于此公告发布7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有效证明,到县边境管理大队接受审验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的,将全部按照“三无”物品进行销毁。

特此通告。

地 址:松滨大街323号县边境管理大队

联 系 人: 陈修成

联系电话: 13359973858

绥滨县委边防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来源:绥滨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