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巡查、罚款、写保证书,常德市武陵区居民刘某英因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垃圾,被当场查获并被处以上述处罚“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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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上午,当事人刘某英在永安街道竹园社区七组内焚烧垃圾,产生浓烟污染大气环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街道生环办、城管中队和辖区派出所迅速现场处置,在扑灭火点后,立即组织对该事件给予严肃处理: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竹园社区罚款2000元;对当事人刘某英罚款500元;由社区环保专干带领当事人义务环保巡查7天;责令当事人刘某英写出保证书。

据悉,当事人刘某英当日中午即已开始第一天的义务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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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