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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崔雪娇)饭局上推杯问盏,把酒言欢,一杯敬过往,一杯敬明天……三巡酒过,宾主尽欢后,你还要玩一回无证酒驾。日前,汾阳交警就查获了这样一名侥幸心理爆棚的司机。针对这样的情况,汾阳交警送给他两个字:严办!

5月10日,汾阳市交警大队杏花中队民警在辖区执行巡逻任务。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晋J279**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民警闻到该车驾驶员身上有很明显的酒气,有酒驾嫌疑。民警随即利用呼气式检测仪对驾驶员王某进行了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69㎎/100ml,确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当执勤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时,该驾驶员却支支吾吾,迟迟拿不出驾驶证。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得知,该驾驶人竟然还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调查中,王某对自己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汾阳交警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其罚款3000元的处罚。

汾阳交警提示:驾车上路,手握的是生死符,脚踏的是存亡线。司机朋友们一定要珍爱生命,安全驾驶。汾阳交警愿您一路平安!

[编辑:梁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