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原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郝大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晋中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寿阳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郝大春简历:

郝大春,男,汉族,1970年4月出生,山西平遥人,大学本科,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8月参加工作。

1991年8月至2000年3月,平遥县房地产管理所科员(1997年12月至今任平遥县落实私房政策领导组办公室副主任);

2000年3月至2002年9月,任平遥县房地产管理所副所长;

2002年9月至2007年8月,任平遥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股股长;

2007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平遥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2019年12月至今,在平遥县房产服务中心工作。

(寿阳县纪委监委)

[编辑:段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