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实施重中型货车靠右通行交通组织通告

为规范重中型货车靠右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高通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从2020年5月19日对通过方山县以下路段的重中型货车实施靠右通行的交通管控措施。

一、管控路段

全县双向4车道,抓拍地点分别为:国道209线453公里处;国道209线441公里400米处;国道209线464公里处;国道209线468公里处600米处;国道209线497公里处300米处。

二、管控措施

(一)所有重中型货车必须靠右依次行驶,禁止随意穿插超越前方车辆。在双向四车道及以上路段,禁止占用左侧超车道行驶。

(二)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通行时,所有重中型货车必须依次靠右停车排队等候,禁止随意穿插超越前方车辆;禁止进入交叉路口区域路段。

(三)遇前方相邻车辆发生事故、故障或道路上有障碍物无法通行时,重中型货车在确保不影响左侧车道车辆通行时,可以借用左侧车道超越前方车辆,随后必须靠右依次行驶,或严格按照现场交警指挥路线行驶。

(四)救援、工程抢险救灾等民生领域车辆不受此管控措施限制。

三、法律责任

管控期间,对违反禁令指示标志;如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等违法行为的。该队将在电子卡口中抓拍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实施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代码为“1344”)。

特此公告,公告期为5月12日至5月18日。

方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5月12日

[编辑: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