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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去正规厂家找工作-……”“还有什么问题再给我打电话……”日前,元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电话回访涉案人员陈某,暖心的话语让身处安徽的他颇感意外。

去年6月,家住安徽的陈某等6名农民工,经朋友介绍来到丹东某厂帮助生产铅锭,而后发现该厂是非法生产,没有排污处理设备,污染环境,但陈某等几人想干些日子多挣点钱,并未离开该厂。后来,该厂因涉嫌环境污染被查处,涉案人员达15人。陈某等人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返回安徽。

“6人家庭住址距离丹东有1600公里之遥,往返一次没有一千元下不来。”该案移送至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注意到此案的特殊性。虽然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随传随到,但为减少这几位农民工的“诉累”,检察官们提前精心制作讯问提纲,尽量通过一次讯问就把涉及他们的案件事实搞清楚。

“什么时间来丹东工作的?”“是否知道厂子没有经营许可证?”“生产了多少铅锭?”“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是否真实?”“是否认罪认罚?”……今年1月,在准备好长长的讯问提纲后,检察官们仅用不到3个小时就核实完了有关情况。陈某等6人乘坐高铁而来,本以为要耽误几天,没想到当天下午就结束讯问,可以返程了。

由于此案涉及人员多、环境污染鉴定周期长等原因,又赶上疫情,该案一直到4月才向法院提起公诉。考虑到陈某等6人情节较为轻微,而且认罪悔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决定对他们进行不起诉。但认罪认罚从宽需要签署具结书,宣告不起诉决定也要当面进行,按照以往的做法,他们应该到现场。考虑到当前虽然疫情形势有所缓解,但是为降低风险,减少额外花费,承办检察官决定转变办案方式,用“云签字”的方式,“屏对屏”解决这一问题。

签字前几日,检察官们通过电话与他们沟通有关事项,将权利义务告知书、认罪认罚从宽具结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邮寄给他们。4月1日,通过远程网络视频,检察官与犯罪嫌疑人、辽宁文扬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三方进行互联互通,陈某等6人先后签字。因为网速等问题,整个过程花了一个多小时。接到签好的具结书图片,检察官们着手制作不起诉决定书,再次邮寄给陈某等人。

“现在宣告不起诉决定……”4月2日,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承办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依法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听取了被不起诉人的意见。在宣告不起诉决定书上签字后,陈某等6人将之前的认罪认罚从宽具结书一起邮寄给元宝区检察院。无形中,又为他们省下了一些快递费用。

就这样,数次电话沟通,两次快递,两次网络视频,这起不起诉决定案件尘埃落定。然而,考虑到远程视频没有面对面沟通,交流时间较短,难以充分释法说理,为了避免他们在以后的复工复产中再犯类似错误,在他们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检察官再次对他们进行了电话回访,这才有了文中开头那一幕。

来源 丹东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