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类233批次样品,检验合格218批次,不合格15批次,其中沧州6起。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沧州的不合格产品情况:

1.沧州御赐奇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御赐奇美香肠,菌落总数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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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沧州市运河区阿海小酒馆使用的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

3.南皮县马广马记菜馆使用的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

4.孟村回族自治县南门火锅城使用的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

5.盐山中学第四餐厅使用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

6.东光县永顺饭店使用的陶瓷餐饮具(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

目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

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

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来源: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