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15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将异地交叉管辖作为行政诉讼管辖的一大亮点,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晋中市两级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在异地交叉管辖这一大背景下,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吕梁中院尝试突破行政区划,与晋中市两级政府建立府院联动机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5月9日上午,吕梁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永胜、行政庭庭长王建栋等一行人,赴晋中市召开府院联席座谈会。晋中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人李爱平、晋中市司法局局长邵安智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榆次区政府副区长张志峰、祁县人大副主任原晋洲、平遥县政府副县长王晓刚、昔阳县政府副县长李丽萍及各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晋中中院副院长樊利明、祁县法院院长李宏丽等参加座谈会。

邵安智对近年来晋中市政府涉诉案件情况、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说明,并简要汇报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随后,晋中市两级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也分别剖析了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行政审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李爱平在座谈会上表示,晋中市两级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案件,并出台相关政策,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时,他提出城市建设导致行政案件激增,执法人员法律意识薄弱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机构改革也导致部门之间缺乏协调,不利于矛盾的化解。今后,督促全市各级政府积极落实,推进司法建设。要与吕梁中院形成联席长效机制,共同化解矛盾,促进政府法治建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王建栋在座谈会上对举证期限、执法程序、证据固定等方面提出要求,并强调,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是考核标准,也是法律要求。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政府要与法院加强沟通,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和公正审判。还要建立府院联动长效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人民群众服务。

张永胜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指出了当前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一是重实体轻程序,在行政复议的过程中,也应当注重程序的合法性;二是执法人员缺乏法律素养,行政执法不规范,案件质量较低;三是缺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导致程序空转,老百姓的问题得不到解决。

张永胜强调,一是要提高对行政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行政审判的目的就在于化解社会矛盾,解决行政纠纷。要通过行政审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实现司法为民。二是要加强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行政机关的职能整合导致机构和人员的缺乏,要加强基层队伍的建设,出台相关制度,建立有效机制,强化人员配备和后勤保障。三是多措并举全面提升行政审判质效。要加强和行政机关的联系,对行政执法工作给予必要的指导,做到程序与实体并重。四是完善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发挥行政复议的作用,提高基层化解能力,从源头上缓解矛盾,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要注重调解工作,将调解贯穿于整个执法办案过程中,有利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最后,樊利明、李宏丽对吕梁中院跨行政区域开展府院联席座谈会表示赞赏,两地法院目标一致,希望建立常态化机制,与政府良性互动,对重大事件提前预警,提高执法水平,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共同推动两市行政审判工作的新发展。

吕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