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0日,兴阜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系列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姜某。经审查,嫌疑人姜某在2015年因为盗窃案被淮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20年,刑满释放的姜某回到了涟水老家,因为无经济来源,就又故技重施。2020年3月30日,他因涉嫌盗窃被涟水县公安局抓获并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出来的他仍不知悔改,依然肆无忌惮的盗窃。

从2020年4月7日开始,姜某先后在我县及周边县市多次实施盗窃。最终我局兴阜所民警于灌南县发现其行踪,经过5个小时的蹲守,将其一举抓获。在警方掌握的铁证面前,姜某只得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2020年4月7日晚,姜某在羊寨镇窃走一辆红色三轮电动车。第二天早上,将三轮车就近销赃后,其继续前往东沟镇寻找盗窃目标。

2020年4月中旬,姜某又从涟水出发前往响水寻找作案目标,在响水县一小区里窃得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销赃后,当天晚上姜某又前往我县实施盗窃。
很快,姜某在阜宁县开发区一个小区内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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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认现场

目前,姜某已被阜宁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盐城阜宁公安微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