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严,店里有没有几十条香烟,软、硬盒都要,等一会过去取……”近日,家里经营香烟的严某接到同事陈某钊的订货电话,这可是一笔几万元的大单,严某高兴地连连说“有有有,好好好”。

可过了两天,香烟已经拿走了,陈某钊却没有按约定方式结账。电话催,联系不上,严某向其他同事一打听,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立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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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严某到潮州市湘桥区凤新派出所报案,称其先后被同事陈某钊骗走中华香烟价值人民币32860元。据严某反映,4月25日,才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在同一公司工作的陈某钊。闲聊中,陈某钊知道严某家里在经营香烟生意,热情有加,询东问西,很快就以同事加朋友拉近距离。

陈某钊自称在公司下属一单位负责后勤总务,平时需要香烟来接待。“和谁买都一样,肥水不流外人田,就在你那里拿货吧。同事一场,你可不要拿假货骗我哦。”受宠若惊的严某连连点头。

“要一批香烟,量很大,你那里有多少?我先过去拿。”4月26日,陈某钊果然联系严某,并在严某家的店里拿走了名贵香烟28条。因为家无存货,严某当晚又从其他商铺调来了香烟34条,满心欢喜交给了陈某钊。几天时间过去了,陈某钊却迟迟没有按约定还款,严某多次联系,陈某钊却杳无音讯。天上掉下的大买家人间蒸发了?严某顿觉不对劲,便通过同事打听。

原来,陈某钊只是公司下属单位的普通职工,根本没在负责后勤总务,还有赌博恶习。“你也真是的,多个心眼就知道不靠谱。”挨了同事一顿批评,严某越听越觉得不对劲,立即报警。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接报后,民警通过智慧侦查,迅速摸清嫌疑人陈某钊的活动轨迹,在准备实施抓捕时,事主严某告知民警他刚刚和陈某钊联系上,其不知道他已经报警,还在以各种理由推托搪塞。民警决定让严某“引蛇出洞”,当犯罪嫌疑人陈某钊出现在严某的香烟店时,被伏击的民警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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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钊(男,36岁,湘桥区人)交代其以同事身份取得严某的信任后,骗走62条香烟并转卖给他人,所得赃款用于赌博及挥霍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钊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记者】郑淼鑫 苏仕日

【通讯员】李聪

【作者】 郑淼鑫;苏仕日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