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唐旭锋 通讯员 宣文 俞怡至

自5月1日12时起,东海进入全面伏季休渔期。

经过一周的市场消化,伏休前的冰鲜、活体海捕鱼已基本售罄。小时新闻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自5月8日起至伏季休渔期结束,舟山、宁波的水产交易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临时摊点等各类市场和饭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八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

昨今两天,舟山、宁波两地监管部门开展伏休禁渔期首次大规模执法行动,对多家水产农贸市场展开了执法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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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有的在出售活体虾姑

有的卖活梭子蟹,无法出具进货凭证

“这个三疣梭子蟹是野生的还是养殖的?有没有水产进货凭证?”……5月9日上午,舟山普陀区市场监管、渔政、公安等多个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辖区内多家农贸市场进行检查。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了沈家门城区的东河市场,发现有一家水产摊位正在出售活体梭子蟹,且经营者无法出具养殖水产进货凭证。执法人员立即予以警告,要求拿到有效凭证后再销售。据了解,休渔期以来,东河市场原来的40余家海鲜摊位已缩减了一半。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东港市场、昌正市场、阳光365农贸市场等地,大多数水产摊位上已看不到新鲜水产品。对于零星几条新鲜渔获物,执法人员要求经营户马上下架,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警告。

普陀区市场监管分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许翔介绍,当天共对辖区120余家海鲜经营摊位进行检查,总体情况都不错。“有个别经营户仍然在销售禁渔期之前购进的活体虾姑,联合检查组也已当场责令其改正,要求在今天之内把所有虾蛄进行处理。”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将《海洋资源保护承诺书》《海洋资源保护责任书》交到各市场相关负责人手中,要求负责人将这两份承诺书、责任书与市场水产经营户进行逐个签订,承诺在休渔期内不买卖、不收购违禁渔获物,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海洋幼鱼资源保护工作。

事实上,昨天上午,舟山新城区市场、渔政等部门执法人员,带着伏季休渔的宣传资料分别在老碶、绿岛等新城7家菜场进行检查,总体情况良好。

在老碶菜场,水产品区域摊位上摆着小黄鱼、方头鱼、海鳗、马鲛鱼、红虾、贻贝、小鱿鱼等。经执法人员检查,这些非冰冻状态的渔获物,都是已经冰化的冷冻产品。

宁波:执法部门凌晨突击行动

查处2起非法销售违禁渔获物案

为更好维护伏季休渔期市场秩序,近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一打三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自5月8日起,对全市水产交易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饭店排档等重点涉渔经营场所,开展错时检查、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渔获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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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凌晨,宁波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对重点区域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开展了一次集中突击检查。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550人次,检查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主体3270家次,联合渔业主管部门查处2起非法销售违禁渔获物案,查获违禁渔获物77公斤,对无法出具进货查验凭证的经营户,当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1份。

当天上午,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张斌桥菜场、华严菜市场、联丰菜市场、高塘菜市场及中心城区部分餐饮单位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发现,上述市场每天有专人负责海水产的进货查验及记录,5月1日前捕捞的渔获物仍在出售,均能提供上游的供货证明。检查也发现存在虾蛄等个别海水产不能当场提供相应进货凭证的情况。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按“一次警告、两次处罚”原则,对未按规定记录保存水产品进货凭证的经营者和未按规定查验留存水产品进货凭证的市场开办者,依法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对市场经营户虚假宣传、虚假票据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检查中发现疑似违禁渔获物的,按照相关规定交农业农村部门鉴定处置。“对禁渔期间被曝光或被暗访检查到有非法渔获物销售的农贸市场,将实行星级文明市场创建等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制。”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