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公安分局破获系列流窜盗窃门面店铺等财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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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洋河公安分局案侦大队在分局党总支的精心部署下,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同时,深入开展“打侵财专项行动”,重点关注民生财产案件。4月30日下午,在市局刑警支队、相关部门等部门大力支持下,成功将利用防疫期间流窜至洋河、羊山、平桥、浉河、明港等地区大肆盗窃门面店铺、超市、学校等财物及沿街停放摩托车的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初步核实案件三十余起,及时消除了不良社会影响,切实维护特殊防护时期辖区整体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向好。

2020年3月5日下午,洋河派出所接卢某报警称,其在平桥区洋河镇街道蓝普通讯手机店的店门被撬,店内的7部手机、现金3300元被盗,损失价值达一万三千余元。接到报警后,分局技术人员、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细致开展现场勘查、视频追踪、现场走访等工作。案侦大队及时成立专班开展案件侦查工作,重点围绕视频持续追踪,积极主动克服夜间视频存在视线差像素低的客观情况,经持续大量细致工作,一戴帽子、黑色口罩、着运动鞋的,另一染黄色蓬松头发的两名嫌疑人纳入侦控范围。专班民警对该案作案手段进行串并分析研判时,发现除我辖区外,羊山、平桥、浉河、明港等地区自今年1月份以来接连发生夜间盗窃门面店铺、超市财物案件。因当时正值疫情防控攻坚关键时期,商家店铺均关门停业,市民大都选择居家自我防护,人员很少外出,对盗窃等案件疏于日常防范的现实状况下,也给一些不法分子盗窃门面店铺提供可趁之机。为及时铲除这一危害社会治安“蛀虫”,分局局长何晓伟同志多次关注案件进展情况,指示专班民警尽快案破人获,追赃挽损并重,及时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办案民警在市局相关技术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大量数据分析研判,最终落地查证两名嫌疑人准确身份信息及现潜址,同时研判出其他3名交叉作案嫌疑人基本信息。2020年4月30日下午,在分管局长王强林、案侦大队大队长夏其文统一指挥下,两批次抓捕小组先后在平桥区平中大道铁路桥下,将涉案嫌疑人赵某(男,21岁,平桥区胡店乡人)、胡某(男,20岁,浉河区五星乡人)抓获;在罗山县彭新镇万寿村某小卖部,将涉案嫌疑人陈某鹏(男,17岁,罗山县人)、张某国(男,16岁,罗山县人)、周某(男,17岁,罗山县人)一一抓捕归案。

现依法查明:赵某、胡某、陈某鹏等人年前均为信阳某酒店后厨员工,受疫情影响失业后,自2020年1月份以来,先后纠集交叉在洋河、羊山、平桥、浉河、明港等地区夜间大肆盗窃门面店铺、超市、学校等财物及沿街停放的扒赛摩托车,先后作案多达三十余起,随后将盗窃得手后的手机、笔记本、摩托车等贵重物品迅速销赃以获取非法利益。目前,赵某、胡某已被我局刑事拘留,其他3名未成年人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办理中。

最后,洋河警方提示:随着商家复工复产的深入推进,店铺商家开始营业,要加强自身财产安全防范,提醒经营业主店面打烊后清空收银台现金,同时建议门店加强防盗卷帘门,使用新型防盗锁,提升技防举措,最大化减少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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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洋河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