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樊红卫)“五一”小长假期间,亲朋好友聚会、聚餐增多,人流车流剧增。为避免群众麻痹大意因聚会而导致醉酒驾车违法行为的发生,临县交警大队三交中队严查酒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确保辖区道路安全形势平稳。

5月5日下午,临县交警大队三交中队,在白彦江中队长的带领下,在临县三交镇胡公村路段开展集中查处酒驾行动,严查过往车辆,这时一辆二轮摩托车进入民警视线,民警看到该司机驶入检查点时放慢速度,蛇线行驶,形迹可疑,警觉的民警立即将其拦下。民警对驾驶人曹某进行检查时,闻到冯某某身上有一股酒味,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30mg/100ml,属饮酒驾驶.执勤民警将其带回三交中队作进一步调查,发现驾驶人曹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没有牌照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员曹某某无证且饮酒后驾驶无牌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500元的处罚。

临县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驾驶摩托车上路,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要做到有牌有证、有保险、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同时切莫酒后驾驶,因为生命只有一次,酒驾不可“尝”试!

本网原创 禁止转载

[编辑: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