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

正是初升朝阳般的年纪

充满了无限可能的未来正等待他探索

可这一切却因一场意外戛然而止

案件详情

2018年7月,张某锋得知三明市三元区某居民楼要增设电梯,便与该楼业主代表取得联系,并带领福建某电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告人张某前往现场查看,商谈该楼增设电梯的相关事宜。随后该楼业主代表与业主们商定后,同意由张某的电梯公司对该楼进行电梯增设,并签订了《电梯供货安装合同》,该居民楼电梯增设工程开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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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张某指认事故现场)

2018年10月18日,在该居民楼电梯增设工程施工过程中,8岁的被害人姜某从该楼电梯井施工高处掉落,送往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抢救后宣告死亡。

经三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调查认定,此次加装电梯工程“10·18”事故为施工单位施工安全隐患防护措施不到位引起的行人高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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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照片)

2018年11月1日,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姜某家属达成赔偿人民币92万元的调解协议,取得被害人姜某家属的谅解。依照调解协议,张某锋和被告人张某已支付赔偿款人民币92万元。2020年3月24日,被告人张某在三元法院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审理

三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张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予以从轻处罚;张某案发后与被害人姜某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并已按约支付全部赔偿款,酌情从轻处罚;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予以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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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许多老旧小区业主为了

改善居住环境、方便出行,

希望增设电梯。

法官提醒

安装电梯,施工单位需具备相应的土方工程、电梯安装等资质;项目要办理国土有关证明文件、进行施工图涉及审查、办理消防、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安装告知和监督检测等相关手续。

施工过程中,必须预先分析危险源,预测和评价危险、有害因素,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和变化,采取在电梯井口设置临边防护、电梯井道按要求设置水平安全网、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识、通告等防范措施,将危险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同时,居民也要提高安全意识,对家中老人、未成年人加强劝导和看护,避免到电梯井口附近,以免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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