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省邢台市桥西区的曹棉英怎么也没有想到,一夜之间她居住了七年的房子竟然成了别人的财产,并且这个别人竟然是他亡夫和前妻的女儿,谷晨,邢台学院的老师。

曹棉英和谷玉军是在1998年认识的,并于2002年两人结了婚。他们都是二婚,曹棉英带着一个儿子,当时改成了谷姓,谷玉军有个女儿(谷晨)判给了前妻,与他们新家庭根本就没有关系。他们户口本上家庭成员就是三人,刚结婚时谷玉军已下岗,并且因为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所以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没有打过一天工,家里的经济来源主要靠曹棉英张罗。蓸棉英一直在做小生意,2005年时她抓住了时机,在北京做起了手机销售,生意不错,赚到了第一桶金。

他们在2009年买了轿车,2010年4月29号又以谷玉军的名字在邢台市永康水印城购买了一套160平米的房子,首付款237000元是曹棉英缴的,因为当时永康地产公司的销售手续不全,五证还没办下来,就只给曹棉英签订了一份内部认购合同。2013年11月14号永康水印城峻工缴房了,曹棉英和谷玉军当天又花1.1万元买了个地下室小房,他们缴清了购房的余款,总房款46万全部结清,但永康地产说房产证还要等些时间。曹棉英又花了28万元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花了13万元购置了家俱电器,并于当年搬进了新居,至今还在该房子里居住。

2017年后,谷玉军的身体情况越发不如以前,经常要住院治疗。断断续续的花了几十万元,因为治病,他们原本富足的家庭已经变得债台高筑。2019年1月3号,谷玉军因心脏病又住进了医院,因为要做心脏搭桥手术,急需要用钱,曹棉英就想用房本抵押贷款,给他治病,可谷玉军就是不同意,左推右阻,不肯拿出房本,曹棉英这才起了疑心,之前一直认为房本还没有办下来呢,后经过了解。原来永康地产在2018年5月通知业主拿原来的内部认购合同去换领房产证。2018年6月12号,永康地产公司和谷玉军没有经过曹棉英的同意,就将原始内部认购合同上谷玉军的名字变更成了谷晨的名字,并办理了房产证。谷晨是谷玉军与前妻所生的女儿,离婚时已判给前妻,与曹棉英与谷玉军新组成的家庭根本扯不上关系。

曹棉英知情后,又气又急,想死的心都有,但她毕竟是个传统重情的女人,觉得丈夫正在病中,一切等谷玉军治好病后再说,没想到在2019年4月23号,谷玉军因病重离开了人世,更没想到的是谷玉军刚死,谷晨就跳了出来,要求曹棉英把永康水印城的房产让出来,理由这套房子是谷晨的。曹棉英和谷玉军新组成的家庭户口本上根本没有谷晨的名字。谷晨和谷玉军在曹棉英不知情的情况下勾结永康地产公司,将房产过户到了谷晨的名下,并且在谷玉军去世后又偷走了他父亲名下所有的银行卡,还要求把谷玉军的丧葬费分一半,结果造成谷玉军的丧葬费至今未能领取。

曹棉英痛苦万分 ,把唯一的希望寄托在法院,指望法律能还她一个公道,曹棉英将谷晨及永康地产公司告到了邢台市桥西区法院。一开始法院进行了调解,一名叫周婧的女法官告诉曹棉英,谷晨答应连丧葬费在内顶多给30万元。曹不服,因为现在仅那套房产也值150万。可没想到,开庭时,这位周婧庭长不问青红皂白.只听谷晨的一面之词,根本就不让曹棉英说话。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做出了如此判决:永康地产和谷晨均没有责任。永康地产是谷玉军和谷晨拿着“合法手续”办理的房产过户手续;谷晨名下的房产“是谷玉军和曹棉英出资给谷晨购置的,所花费的46万元购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套大房子和曹棉英没有任何关系。”

如此荒唐的判决书,竟然出自一名老法官周婧之手,这不是明显的欺负人吗?

曹棉英说永康地产公司因为无证销售,已经违反了法律,也是造成这个闹剧的根源,如果当时就办了房产证,哪里还会有这些事?其次,房产过户这么大的一个事,难道不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吗?也不需要户口本,结婚证吗,谷晨又是拿什么证明是谷玉军的女儿的?

第二,谷晨说这套房产是谷玉军和曹棉英共同出资给她买的,更是气愤,20年来,这个家一直是曹棉英在操持,谷晨和这个家可以说一毛钱的关系也没有。自己不可能在自己都没有房子的情况下出钱给谷晨买房,何况自己儿子还没有住房呢,这种说辞根本站不住脚。再说谷晨身为邢台学院的老师,也本来就有房,根本也不需要为她操心。

曹棉英听人说,法院的水很深,这里有许多说道的。曹棉英不信,也不服输,她说自己和谷玉军在一起生活了20年,为了这个家,起早贪黑,辛辛苦苦的打拼了半辈子(所有的邻居,朋友都知道)落下一身病,快60岁的人了,竟然无家可归,流落街头了。并且坑蒙欺骗自己的竟然是自己最近的人。她说她相信党,相信政府,更相信法律,她不会为此低头的,那怕为了争这一口气,她宁愿搭上自己的余生。近日,曹棉英已向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让我们期待中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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