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躲避交通违法处罚,有些司机朋友耍小聪明,对自己的车辆号牌上动起了小心思,故意遮挡、涂抹,甚至伪造、套牌行为十分恶劣。
5月1日,深圳交警根据大数据发现一辆蓝色货车悬挂的车牌号与车身的不一样,出行轨迹在宝安区,交警立即组织情报分中心对车辆进行核查。
经查,民警查无该车辆悬挂的车牌粤B6ZQ52的任何信息,而粤B7Q6B7真车是一辆白色江铃小型汽车。
深圳交警情报分中心立即通过大数据等侦查手段,锁定该车停放位置,随即下发指令至相应辖区松岗中队。
松岗中队接指令后,迅速前往指定目标位置对目标车辆进行查缉。当天中午13时许,成功在指定目标位置找到该车并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依法扣留该车辆。
深圳交警提醒,假牌、套牌的行为不仅恶劣更是违法。
相关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三万元罚款;
(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撰文】丰雷 邓子良
【作者】 丰雷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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