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3日讯 “谢谢你们的热情服务和帮助,让我在家门口就能起诉离婚,疫情期间不用跑到广西的法院起诉……”4月8日,当事人陈某财在漳平市人民法院刚办妥立案手续后感激地对工作人员说道。

原来,男方陈某财和女方翁某音于2006年4月经朋友介绍认识,2006年6月在漳平市民政局领取结婚证。2006年12月份,翁某音独自离开漳平,回到广西省大化瑶族自治县生活。陈某财经多年寻找并找到翁某音,劝说其一起回漳平共同生活却遭到拒绝。陈某财经慎重考虑,认为双方已无法继续维系夫妻感情,这才走进法院起诉离婚。

立案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细心地向陈某财解释了《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诉讼案件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告知他的离婚案件管辖权在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但是为了解决当事人异地诉讼难的问题,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登录“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平台向广西省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交跨域立案申请。

提交申请后,远在千里之外的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短时间内就完成了材料审核,确定符合起诉条件,当场予以受理,同时通过电子送达系统将相关立案材料推送给陈某财,整个跨域立案过程仅用时15分钟,免去了陈某财的跨省往返奔波。这也是疫情防控期间漳平法院首例跨省域立案案件,真正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连云宏 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