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孙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强哈尔滨市等中高风险地区货运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工作的要求,为巩固加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输入风险,现就加强中高风险地区驶入孙吴县的货车和司乘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由交运局负责,交警部门配合,监督货物运输企业、货运站、个体运输业主(以下统称“运输单位”)落实防疫措施,协调运输单位做好接送工作,落实货车司乘人员管控措施。二、外来中高风险地区货车司乘人员原则上当日往返,进入城区的由运输单位负责、进入各乡镇的由货主负责到指定地点接回,卸货后送回接车地点,接送过程由交运局负责监管。对当天不能往返的货车,由交运局负责安排至指定宾馆(博来德物流宾馆)集中管控,费用自理。三、本地货车司乘人员(以身份证、行驶证等材料为准)14天内需多次往返中高风险地区的,在指定宾馆(博来德物流宾馆)集中管控,费用自理。14天内无需多次往返中高风险地区的,采取居家隔离14天措施,交运局通知所在社区实施管控,人员信息推送至分流中心,并由公安局实施大数据管理。四、对途经孙吴县货车司乘人员,由进城卡口民警负责对车辆贴封条,指定行车路线并通知交运局。由车辆出城卡口负责查验封条。司乘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路线或无故延长通行时间。五、所有驶入孙吴县货车,由运输单位与司乘人员签订包保责任书,并由运输单位加强司乘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六、违反上述通告要求的,公安机关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规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本通告自2020年4月22日起施行,之前县指挥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所发公告、通告、通知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孙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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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信孙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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