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车北上”为港人前往广东工作、生活和消费带来极大便利。针对有极少数北上的港澳车辆“越界”进入广东以外的内地省市的情况,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16日提醒,广大“港澳车北上”车主及驾驶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请勿驶出广东省。

据介绍,自“港车北上”、“澳车北上”政策正式实施以来,港澳居民驾车前往内地游玩热情高涨,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境的客流车流多次创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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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港珠澳大桥边检站统计,3月28日至4月6日,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境的客流车流累计超过100万人次和17万辆次,日均超过10万人次和1.7万辆次,同比增长167.8%、145.1%,均处于历史最高位。

不过,网络上,陆续出现港澳私家车违规进入广东以外地区的个案。对此,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出警示。

据“广东交警”官方介绍,根据《广东省关于香港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的管理办法》第十条,依照本办法临时进入内地的香港机动车仅限在广东省行政区域行驶。车辆须悬挂香港机动车号牌,随车携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第十五条规定,临时进入内地的香港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外,还将限制或不予受理其新的申请:(六)驾驶临时进入内地的香港机动车超出规定行驶范围的。有该项情形的,1年内不予受理新的申请;备案驾驶人有第六项情形的,应当注销其所有备案;香港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自备案注销之日起按上述规定不予受理或限制受理新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