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杨江参

4月14日,记者从泉州市交通执法部门获悉,近日,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泉州西福高速收费站广场开展执法检查时,查获一起危险品运输车辆运输货物与车辆罐体适装介质不符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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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罐车违规装载被查现场(部门供图)

当日上午10时许,一辆闽A籍重型罐式危化品运输车辆进入执法人员视线,执法人员示意该车靠边停车后依法开展检查。检查中,该车车辆、司押人员资质和各类单证均合法有效。然而,当执法人员检查该车罐体时,却发现了“猫腻”。车辆罐体不仅侧面标识的介质说明被涂抹,且车后安全告示牌内标注的品名“次氯酸钠”也是另外覆盖粘贴上的。执法人员检查比对车辆罐体检验报告,发现该罐式车辆允许装载的介质为氢氧化钠,而非此趟实际运载的次氯酸钠,显然此次运输的货物与车辆罐体适装介质不符。

经进一步询问,驾驶员和押运员承认此次运输是公司安排的,装载的时候他们虽然发现了介质不对,但因认为次氯酸钠腐蚀性没有氢氧化钠强所以就铤而走险,违规装载上路。执法人员当即对驾驶员和押运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他们危险品运输车辆运输货物必须与车辆罐体适装介质相符,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依法下达行政处罚,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通执法提醒: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装载危化品时应认真检查所装载的货物与承运车辆罐体标注的适装介质是否一致,因为危险化学品一般具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容易对人体、设施、环境造成危害和影响。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引发泄漏、爆燃等情况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社会危害极大。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提高法律意识,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坚决杜绝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编辑:小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