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一万元就返还一千,揽储的说法只是一个圈套,这明显就是民间借贷、高利贷的性质,储户如果说毫不知情是有违常识的。”

2013年3月8日,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法院审理了一起金融诈骗案。案件的主角,是工商银行盘锦市盘山县辽河路储蓄所前员工李学武。

据了解,李学武在2010年—2011年期间,以工商银行信贷科科长的身份,用高息返点为引诱四处骗取存款,然后通过网银转走,投放高利贷市场,涉及储户60多名。

实际上,此人2012年4月份就已被逮捕,由于案件复杂,侦查前后已有一年时间,其间被骗储户多次上访希望盘锦市工商银行承担责任。

从理财周报记者多方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目前储户方与工商银行的说法仍存在多处不一致的地方,工行在此事上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存在争议。

“这个要由法院来断定,3月8日只是第一次开庭,目前此案还没有最终判决,所以不好随便判断。”熟知案情的当地公安人员陈力(化名)对理财周报记者表示。

据陈力透露,此次案件涉及的金额(包括利息等)达到4000万左右,相关赃款正在追缴过程中。

违背常识的高利息引诱

2012年3月末,辽宁省盘山县公安局先后接到程传斌等6名被害人的报案,他们自己存入盘锦市工商银行辽河路储蓄所的巨额现金被人取走。接到报案后,盘山县公安局开始对此系列诈骗案件开展侦办工作。并于4月14日,将藏匿在沈阳市铁西区的犯罪嫌疑人李学武抓捕归案。

李学武虽被抓获,但其转走的钱却早已被投入高利贷市场,全部追回的难度很大。2012年下半年,一则“辽宁盘锦工商银行私办网银骗取储户925万元拒不偿还”的帖子开始在网络上迅速流传,并且不断被各大网站更新转载至今。

发帖人表示,“我们要向盘锦市工商银行要钱,因为我们的存款是在他们的储蓄柜台上办理的,是他们的工作人员欺骗了我们,盘锦市工商银行必须承担付款责任。”

同时该帖子上还写道,“2012年3月26日我们到盘锦市工商银行反映情况,该行领导承诺尽快调查给予答复。随后该行工作人员一直与我们电话联系,承认他们工作中存在失误,并保证力争在4月15日前按一年定期存款付本息。4月11日该行工作人员突然变卦,电话通知我们,我们的资金是通过网银支取,他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理财周报记者联系发帖人张敏(化名)了解具体情况,她告诉记者,“2010年底,我们与自称工行信贷科科长的李学武相识,他说要完成储蓄任务,恳求我们到他们那存款一年,到期后除付存款利息外,每万元付一千元返点利息。”

据李敏描述,“我们总共有60多个人,来自北票市,相互都是亲戚朋友的关系。受到高回报的诱使,在李学武的指导下,于2010年11月19日将925万元分14个存折存入盘山县辽河路储蓄所。”

“2011年11月22日,我们拿着存折去取钱,发现账户资金被人取走。”另一名储户张宙(化名)回忆道。“我们北票的人涉及得比较多,据我所知还有大连人王兆华被骗2000万元。有媒体报道过,他也是听熟人介绍,将钱存到指定的银行,除了支付标准的利息之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360万元作为感谢。说的是因为存款可以帮助银行完成吸储任务。而且,在他将钱存进去之后,很快就拿到了这360万元。”

对于上述说法,当地公安人士向理财周报记者分析,“存一万元就返还一千、存进银行就能拿360万,这么高的利息哪家银行可能给,揽储的说法只是一个圈套,这明显就是民间借贷、高利贷的性质,对此储户如果说毫不知情是有违常识的。”

复杂的案情:李学武是谁?

钱如何被转走?

“其实李学武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已经不是我们工行的员工了,这是他作为个人的诈骗行为,和工行没有关系。”

理财周报记者联系上熟知此事的工行辽宁省分行相关人士,他表示,“据我所知,盘锦行第一时间向公安局报案了,而且检察院、公安局都给我们出示过案件调查的初步结果,认为和我们盘锦工行是无关的。”

张敏则对工行的上述说法表示不认同,“工行这是推脱责任的说法,以前我们找到他们还推脱说李学武是里面的临时工。”

张敏向理财周报记者回忆道,“当天在李学武的指导下,我们北票这边一共8个人前去储蓄所,填写姓名之后,存款手续中的其他内容均由储蓄所所长张德勇和工作人员赵宇红填写。而且我们对办理网上银行之事并不知情,后来才知道他们办好U盾之后并没有交给我们,而是给了李学武,李学武通过U盾将钱卷走,而他每取走一笔银行存款,赵宇红就会得到4万至5万元不等的好处费。”

张敏表示,“他如果不是里面的员工、不通过另外两个人的配合怎么能完成上面这些步骤。”

对此上述情况工行人士则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有关的案情,由于时间太久我已记不太清。这些投诉人的说法只是一面之词,中间存在很多的漏洞和疑点。”

“我记得当地支行把详细的证据都有提供给我们辽宁省分行,我们的证据是站得住脚的。但我现在出差,相关的材料没有办法详尽地提供。”工行的这位人士解释说。

由于双方的说法相差甚远,理财周报记者辗转联系上熟知案情的当地公安人员陈力。

陈力告诉理财周报记者,“据调查,李学武只是里面一个办公室的普通办事员,而不是信贷科长。至于当时还是不是里面的员工,什么时候被开除,这些都不是关键点。其实即使他在职,他所做的事情也属于个人行为。”

另外,陈力向理财周报记者透露,“这些储户存款的时候把密码告诉了李学武,办了网银之后,有的是柜员直接把U盾给了李学武,有的则是储户自己没拿走。”

“关键是储户自己透露了密码,这才给了李学武作案的机会,网银转账密码和U盾缺一不可。”

陈力认为,“正常情况下谁会把自己存折的密码告诉别人?这些储户很可能是在最初就和李学武达成了某种默契,储户自己也是有责任的。这其实就是民间的高利贷行为,出事之后想把责任转嫁给银行。”

而值得一提的是,同样被储户所投诉的储蓄所所长张德勇和工作人员赵宇红目前仍在工行上班。而赵宇红当时曾被警方以“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批捕,但因证据不足被退回。

陈力表示,“我们前后也是调查了一年了,的确是李学武的个人行为,没有证据证明赵宇红参与此事,而储蓄所所长就更没有证据了。”

对于陈力的说法,储户张敏表示,“他们一直都是向着工行的”,且多名储户均一口咬定,“我们不是把钱借给李学武个人的,是存在工行的,钱不见了工行怎么能不负责任。”

从理财周报记者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银行和储户之前的各种争议仍然有许多模糊的地方,双方所表达的信息均有所保留,究竟事实真相如何仍然扑朔迷离,工行有无责任,这一切还有待法院最终的判决。

谜团未解

据储户张宙称,“李学武将存款取走之后,用来放高利贷、投入钢材市场,买地等等。现在公安在追赃款,追到多少还给我们多少。但情况不理想,听说一半的钱都要不回来。”“剩下的钱,公安建议我们起诉李学武和工商银行,让两者按比例来承担,不过最终要看法院怎么判。”

实际上,李学武这类以揽储名义骗取存款的情况并不是个例。之前有媒体报道“浦发银行河南郑州一支行行长,2年时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总计达63亿,最终资金链断裂”的案件,同样是以银行揽储为借口,以高利率回报为诱饵,四处骗取存款,然后将钱转走投入高利贷市场。

“天上不会掉馅饼儿,”公安人员陈力也借由理财周报的平台劝告投资者,“我们遇到很多类似的案件,手段都差不多,银行给出高于4个点的利息已经很不正常了,一万一年给1000元的利息,想都不用想肯定是高利贷,不管他是以银行的什么职务的身份来跟你谈。并且自己的密码怎么能告诉其它呢?这是基本的常识。”

“所以这些储户在这件事情上自己是要担一定责任的。”陈力表示。

就此类案件,理财周报记者咨询的多位银行业内人士,均表示,“银行多少都是存在一定的管理责任。”

中国银行上海某支行客户经理告诉理财周报记者,“不同银行甚至不同地区、支行管理风险控制的力度和重点都存在差异。比如说办理网银业务,以前很多银行不用当事人,只要带上自己和开户人的身份证就可以代办。不过现在普遍管得严了,都必须要本人才能办理。”

“如果按这些储户的说法,8个人办理了14张存折和网银业务,可以说明当时这家储蓄所在风险把控上是比较松的,对自己的员工管理存在失职。”

作者:陈虹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