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黄美弟

救助基金2023年08月23日8时,在泰安老泰肥路交通运输执法站门口一辆轿车与行人施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施某受伤严重,泰安交警岱西大队救助站按照规定为伤者垫付救助基金17.6万余元,经过泰安市立医院的全力抢救,伤者目前已经康复。

近日,应各方申请岱西大队救助站组织天安财产保险公司、救助基金受托机构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事故当事人在岱西大队进行了调解,经各方协商,该案救助基金垫付的费用由保险公司优先直接偿还到救助基金账户。事故当事人对救助基金在关键时刻帮自己渡过难关表示感谢。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得到救助基金垫付的群众越来越多,充分体现了救助基金 “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的功能,保障了人民群众在遇到紧急困难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是一项贴近百姓,服务百姓,惠及百姓的好政策。道路救助基金是一个需要循环持续的基金,交通事故重伤人员有申请使用救助基金的权利,同时也有及时偿还的义务。为了让救助金帮助更多的人,须提高主动偿还意识,让救助金“转起来”,确保让有限的资金能够循环利用,救助更多的事故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