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鲁县建华镇的承包土地纠纷,闹得沸沸扬扬。因为这件事,建华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纪云浩,因为态度粗暴与不当言行,而被免职处分,并受到很多网民的谴责与嘲笑,乃至于深扒。同时被处理的,还有一些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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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最开始是由中国三农发布的,中国三农站的立场,很明显就是承包户的立场,保护农民的利益。而其之所以如此,当然是站在农业生产的角度,要予以保障。当下正是春耕春种之时,错过农时,就影响这一季的收成。

但是,中国三农在报道此事时,是存在偏颇之处的。我看完中国三农的整个报道,记者在与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话时,一直在强调承包合同,强调土地还在承包期内。而镇干部认为自己可以终止合同,但却说不出理由,显得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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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农的记者对于镇干部的“霸道”,分明表示不满的,反问“这合理吗”,而且拿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我想网友看到这里,也会感到愤怒,会说这分明就是以权压人,严重缺乏契约精神。

而凡是看了视频中村干部与纪云浩的言行,肯定更是愤怒,说政府蛮横,不遵守合同约定。村干部扬言,要拉200个人来,说要动手村里人多着呢。而纪云浩“先礼后兵”,让警察抓人,让人把农机开走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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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承包户一方的诉苦与之形成对比,产生的效果就更加明显了。承包户首先说明,承包期是30年,承包费交清了,然后特别强调,原来的土地很差,是自己投入了很多,花了二十年,才改良的。

中国三农记者通过镜头,向观众展示了承包户在改良土地上作出的巨大努力与投入,比如田中的一些水利设备,还有用于改良土地的牛粪。这样看来,似乎是镇政府抢了农民辛辛苦苦培育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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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件事中,有一点被忽略了,不仅被中国三农记者与承包户忽略了,也被村干部与镇干部忽略了。当然,双方为什么忽略,应该出于不同的原因。可以确定的是,村里镇里一方,应该是忘了。

可是,这一点非常关键,可以说是非由此决定。这一点就是合同中的第六条规定,乙方是不可以改变土地用途的,还要保证奶牛养殖的头数不减少。然而事实上,被承包的土地,显然已经改变用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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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注意到,有人拿出《草原法》来证明承包户存在过错,但实际上草甸子不是草原,不受《草原法》保护。草甸子是可以开垦的,而草原是不可以开垦的,如果开垦了草原,是必须复原的。

所以,这件事情上,虽然承包户改良了土地,客观上对国家是有利的,但是客观上承包户也确实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过错。然而,无论是村里干部,还是镇里干部,都没有人提出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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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纪云浩,还有这个村干部,现在肯定非常后悔。不过,他们后悔的,应该是自己的粗暴言行。不知道他们现在是否想起来合同中的第六条,如果想起来了,肯定更加后悔吧?

这件事情上,村里镇上明明可以凭借第六条取得话语权,以理服人,结果却用上了蛮不讲理的手段,把自己整得没理了,还把自己搞下去了,真是可笑。这就是,一手好牌打得稀烂。

不过这其实说明一个问题。什么问题?那就是反映出基层干部做工作不动脑子,习惯于动用权力,习惯于动粗。本来占理的事,却讲不出理,被村民问得恼羞成怒,动用强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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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村干部镇干部阻止种地,是非常愚蠢的行为,这是最容易激起民愤的。民以食为天,中国自古以来强调不夺农时,哪怕是战争年代,作战双方也都是重视保障农民种与收的。

最合理的也是最有利的做法,就是不干扰承包户的春耕春种,然后拿出合同来,根据第六条与承包户协商,不行就走司法途径。有这第六条,村里确保能赢得官司。其他的事情根本不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