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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江西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就《关于落实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作了介绍。江西商报从会上了解到,2023年以来,全省资助参保390.74万人,低收入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99%以上。全省医疗救助1003.52万人次,全省人社部门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06万人,全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30.8万人次。

全省医疗救助1003.52万人次

据了解,为了大力缓解低收入人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努力提升低收入人口的医疗保障水平。2023年以来,全省资助参保390.74万人,低收入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99%以上;累计推送监测数据25.9万条,核定身份并落实待遇14740人;全省医疗救助1003.52万人次,基金支出34.16亿元,其中倾斜救助7830人次,基金支出2299万元;351.46万人参加了惠民保,累计赔付1.88亿元。

2023年,全省人社部门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06万人;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各类困难群体共19.5万人;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14万人次;全省技工院校受助城镇困难家庭学生共3.9万人次,享受资助4100万元;我省助保贷款开展至今,累计办理“助保贷款”1.89万人次,发放贷款7.1亿元,政府补贴利息5313.9万元,帮助9587名困难参保人员领取了基本养老金。

一直以来,为困难群众提供救助帮扶,是民政部门最原始、最基本的职能之一。以2023年为例,全省共保障189万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且实施临时救助18万人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万余人次,还为49.1万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各类困难群体得到有效保障。

全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30.8万人

此外,教育救助是分层分类社会救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对低收入人口中符合条件的在园幼儿、在校学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教育救助。具体来讲,学前教育阶段,实行对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实行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高等教育阶段,实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等资助政策。2023年,全省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30.8万人次,发放资金75.6亿元,其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11.9万人次,发放资金9800万元。(张宇)

(来源:江西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