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执行,虽远必执。为打通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月18日,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及法警队六名干警快速反应、密切配合,向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雷霆出击,成功在吕梁市离石区与晋中市祁县执行两起扣押车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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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离石区

吕梁市离石区

某汽车展销公司将其牵引车交予某汽车运输公司展销,展销结束后,该汽车运输公司拒绝返还,经诉讼判决且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仍不履行。4月18日上午,在发现被执行人将车辆存放在吕梁市离市区后,法院执行局干警立即前往车辆存放地点进行车辆扣押。该涉案车辆被存放在一个偏僻的停车场内。法院执行干警亮明身份并依法将车辆进行扣押时,停车场老板及其亲友以各种理由阻碍现场执法。执行干警不断向其释法析理,一方面严明阻拦执法的利害关系及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告知其积极联系车辆停放人了解实情。经过耐心劝导,阻拦人员主动配合,涉案车辆成功扣押、及时返还。

晋中市祁县

晋中市祁县

某汽车销售公司诉祁县某汽车运输公司等追偿权纠纷,判决确认祁县某汽车运输公司等共同支付该汽车销售公司代偿款十万余元及利息损失等。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力求案结事了人和,法院深入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保障被执行人的正常经营活动。然而,此案被执行人一再推脱、拒不到庭。考虑到涉案车辆停放时间过长,再不及时扣押处置,将严重损害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4月18日下午,执行干警一行乘胜追击,火速赶往祁县县城,经与各方被执行人电话及现场沟通,成功将被执行人名下牵引车扣押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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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