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群体)名单公示的公告

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群梯队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提升,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文旅非遗[2023]66号)文件精神,我市开展了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群体)评审认定工作。经各县(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推荐与申报,市非遗专家评审小组审议和非遗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共评选出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群体)6个,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2024年4月19日至5月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入选名单有不同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潮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潮州市新洋路民主大厦6楼;

邮政编码:521000;

联系电话:0768—2120162;

电子邮箱:czfyk2010@163.com 。

附件:潮州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群体)公示名单

潮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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