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九江修水籍滞留缅北
涉诈在逃人员唐某付
被修水警方成功抓获归案
为滞留境外涉诈人员劝返工作再添战果
经查
2020年11月
修水籍无业青年唐某付
因欠下巨额债务被列为失信人员
在境外“高薪”招聘广告诱惑下
铤而走险偷渡缅北寻找“发财梦”
警方多次规劝其回国自首
但唐某付拒不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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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
在工作专班和各方的共同努力下
滞留缅北2年之久的唐某付被警方抓获
目前
唐某付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境外不是法外之地
犯罪必将受到严惩
警方正告
非法滞留境外涉诈人员
尽快回国投案自首
争取宽大处理
来源:修水公安
法律顾问: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立忠律师
联系电话:1397027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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