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东坡区范围内涉农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的专业法庭和四川法院“天府粮仓”司法保护示范基地的前沿阵地,富牛法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聚焦农业绿色发展和耕地保护打造“涉农案件”司法品牌,以能动司法赋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基层社会治理和全面乡村振兴,助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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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坡法院富牛法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为抓手,切实发挥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主动作为,妥善化解八件涉农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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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富牛镇花桥村,一水果收购商与该村多户果农签订柑橘订购协议,约定了柑橘收购时间,并向果农交付了定金。多数农户在未详细理解合同内容的情况下,便在合同中签字捺印。后订购方以果农将订购的柑橘售卖给了他人为由诉至东坡法院,要求果农双倍返还定金。

在收到相应诉状后,富牛法庭立即向当事人及当地村社了解了情况。

“我们发现多数果农均为老年人,他们绝大部分都缺乏法律知识,对合同的概念、内容不尽了解,便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将订购的柑橘售卖给了他人。”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该批纠纷,考虑到存在上述因素,便在前期摸底后,联合富牛镇司法所、花桥村村委会及人民调解员前往富牛镇花桥村村民委员会对该系列案件进行了集中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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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针对村民对此类法律知识缺乏的问题,富牛法庭法官趁热打铁以召开“普法宣传会”的形式,从案件的起因、经过、处理方式以及合同的签订等方面对当事人及旁听群众进行了释法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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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全靠法官耐心给我们说,我们才晓得这么多法律知识,感谢法官、感谢法院,我们一定积极配合。”绝大多数涉案果农均同意按照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处理此次纠纷。

次日一早,八户涉案果农在富牛法庭的主持和协助下,前往银行将自己收到的水果定金予以返还,并表示今后在签订类似买卖合同的过程中,一定慎重对待,不再盲目签订合同。至此,一批柑橘买卖合同纠纷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消未起之患、治末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接下来,东坡法院将依托四川法院“天府粮仓”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延伸司法触角,强化涉农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实效,服务和保障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

(东坡区人民法院 曹澜曦 刘力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