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当下的社区最热门的争议无非就是社区工作者转编制的话题,就我个人而言我肯定是非常希望社区工作者都可以转编享受编制的待遇。要让付出得到肯定,让付出者获得应有的回报。

可现实中并不是那样的呢!我们要明确一点的就是社区作为一个自治性的组织,这个性质本身就是要实现自治,什么叫自治呢?无非也就是说社区的事务由社区说了算,通过居民议事会或者居民代表议事会来进行磋商,形成统一的的意见或者观点。单纯的就这种形式而言怎么能实现让社区工作者转编制的呢?按照传统的观点就是,社区作为自治性的组织,本身的工作只是社区范围内的工作,不牵涉任何职能部门安排执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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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现实情况中的社区并不是这个样子,基本上没有多少的自治性可言了,很多时候都是在执行,上级政府或者上上级政府职能部门交代的工作任务,自主性的工作开展的越来越少了,上级交办的工作社区又没有办法拒绝,不得不去执行,如果拒绝了肯定会收到通报,甚至可能会启动问责程序。

通过对于现在社区的现象给我的感受就是,社区从以前的自治性组织逐步开始向行政性组织转变了,因为现在我们的社区工作者,每天都要做很多行政性的工作,并且做不好还会被通报批评的。假如说按照自治性的组织来说,工作开展得好不好?怎么开展?是要通过居民议事会来进行开会讨论的,而不是通过职能部门来进行问责处理,所以我感觉社区行政化越来越严重了,可能这会是将来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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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我们就不得不说社区工作者转编是否与法规相冲突了,我们要从两个方面来说,如果社区单纯的作为一个完全自治性的组织,社区工作者转编制肯定是违背相关的法规的,自治组织何来国家编制一说,就好比民营企业压根没有这种说法的。这里有但是现在社区很多时候是从事的行政类的工作,有点类似于街道(乡镇)的下一级党组织了,既然是行政类的党组织,给社区工作者转编制这似乎与法规又不相冲突了,大家觉得是不是这个道理呢?

现在几乎是百分之百的社区都在从事大量的行政类工作,估计很难找出几个社区是完全的自治性组织,不参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类的工作。既然是这样,给社区工作者转编制那也是说得过去吧!毕竟社区工作者从事的工作,跟街道和乡镇编制人员的工作有很多重叠的地方,那给社区工作者转事业编制甚至公务员编制也是说得过去的吧!或者说再怎么不济可以给社区工作者转社工编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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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起码让社区工作这一份职业具有发展性和稳定性吧!这样才能留得住人才,吸引得进来人才,让广大的从业者没有后顾之忧地去工作为居民服务、为提升社区治理现代化贡献力量。很多人说给社区工作者转编制,只是我个人的臆想,根本不可能实现。实际上并不是那样的,国家出台过相关的政策,各地方也出台过相关的政策,并且有些地方也确实有不少社区工作者是转了编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