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管理,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管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月2日,达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星江主持召开了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工作座谈会。万源市、大竹县、渠县、开江县和达州高新区应急管理局的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局水旱地灾科等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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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报了各县(市、区)2019年—2021年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工作及资金拨付使用情况;传达了《省应急厅关于2021年度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评估情况的通报》和省应急厅1月6日全省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使用管理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听取了参会县(市、区)2019年至2021年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工作开展及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建立本级应急处置项目承担单位储备库情况,以及应急处置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等情况汇报。会议要求: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执行省应急管理厅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管理规定和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实施,要加强工程项目进度、安全和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验收及档案资料管理,切实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是强力整改问题。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管理规定,对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务必于2023年2月28日前全部完成,同时将整改情况报市应急局备案。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认真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规定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工程项目安全、质量合格,全面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上新台阶。从2023年起,达州市应急管理局将对各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工作情况进行评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救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