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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促进诚信社会建设,严惩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有效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方城县人民法院、邓州市人民法院决定对以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依法予以曝光。

失信被执行人·方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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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邓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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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平南阳

■法律顾问:刘翔律师(副主任)|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