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义之财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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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手段花样百出,而无论通过何种方式,所得赃款都需要分流洗白。为了洗钱,网上出现了高佣金的跑分平台,而不少经常接触网络的年轻群体为赚快钱走捷径,甘愿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充当“洗钱”工具。8月12日,岳阳县公安局长湖派出所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女,28岁,岳阳县人)迫于压力,主动来到该所投案自首。

经查:犯罪嫌疑人马某在明知“跑分”涉嫌犯罪的前提下,为获取好处费3600元,仍将其名下五张银行卡帮助他人“跑分”。经反诈平台查证,马某名下工商银行卡关联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一起,累计收取资金560余万元。“当我的银行卡都被冻结了,而且也无法再从银行办理新卡,我就知道自己早晚有一天会被抓到。” 在讯问室,年轻的马某无比悔恨地说道。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岳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收购、出售、出租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是违法犯罪行为,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或对公账户的人员,迅速认清形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争取宽大处理。

岳阳县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群众特别是在校学生、务工人员不要图一时之利,出售、出租、出借身份证件、手机卡、银行卡、支付二维码、银行对公账户、POS机等,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凡知悉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对公账户人员情况等信息的,请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来源:岳阳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