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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划定高中风险区的通告
(第1号)
2022年8月16日,我区对愿检尽检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时,发现1例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人员。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决定:
一、将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张阁镇幸福路以北、运河以南、利民路以西、老街以东合围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
二、将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张阁镇集镇区木兰大道以北、商永运河以南划定为中风险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三、将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除中高风险区之外的其他地区划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请广大居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区疫情防控工作。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
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6日
信息来源: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