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青海:酒驾、醉驾,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本,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7月4日互助交警曝光1起涉嫌危险驾驶犯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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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无论你的车是二轮、三轮还是四轮,酒后一律不能驾驶机动车,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简要案情:2021年12月31日16时许,驾驶人李某军醉酒后驾驶青BS1***小客车,沿威边线由北向南行驶至7公里加50米处,与迎面驶来的由杨某海驾驶的青B9****小客车相撞,造成两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海东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验、鉴定,李某军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76.701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80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军负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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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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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交警大队依法对由互助县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李某军执行逮捕,并送往互助县看守所羁押。

互助交警提醒:交警查酒驾从未放松,而且力度还不断加强,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自觉抵制酒后驾驶,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无论何时何地,切莫图一时之快,漠视法律,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儿戏。

供稿:互助县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