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

近期周边城市疫情态势严峻复杂,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决定于2022年7月3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轮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样对象

1. 所有在启人员(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中省、市文件中重点行业及与相关地区涉疫企业有人员、车辆、货物往来的企业人员、重点区域等(详见附件1)。

2. 本次检测前一周内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曾有疫情发生的来(返)启人员。

3. 已进入暑假的学校师生不列入本次重点行业检测(尚未放假的师生由教育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后另行组织检测)。

上述人员中,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

二、采样时间

2022年7月3日(星期日)6:00至11:00。

三、采样地点

请通知采样对象就近采样,具体采样点见附件3。

四、提醒注意

1. 请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区镇、街道通知相关人员到各相应的采样点开展核酸检测。

2. 请发改委牵头核查与相关地区(主要指无锡、上海等)涉疫企业有人员、车辆、货物往来的本地企业,参加全员核酸检测。

3. 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区镇、街道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的重点人群、闭环管理等人员,请按照原渠道进行检测。

4. 黄码人员请到黄码专用采样点采样。

5. 健康监测人员请仍按渠道到区镇、街道指定的便民采样点采样。

6. 请通知采样对象携带核酸采样预登记二维码(注册方式见附件2)有效身份证件,自觉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行程卡”,配合体温检测,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黄码采样点保持2米以上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

7. 本次全员核酸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不再出具书面报告。

8. 无故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按照七十六号工作指令要求,将被赋黄码。

启东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日

附件1

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人员对象

1. 机关事业单位、各村居、志愿者、微网格、卡口值班(含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等群体中从事社区防控一线工作的所有人员;

2. 所有农副产品生产、销售、装卸、运输等全流程所有作业人员及农贸(批)、水产市场、收费站、高速卡口、加油站、服务区所有工作人员;

3. 所有货车驾乘人员、与货物接触人员;

4. 医废转运人员;

5. 商超、宾馆工作人员,餐饮行业所有人员;

6. 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业人员、邮政快递人员、外卖配送人员;公共交通驾驶人员;

7. 进口冷链食品和其他进口货物在运输、流通、销售过程中有接触的人员;

8. 直接接触国际邮件快件的驾乘、装卸、消杀和邮政快递行业等从业人员;

9. 从事港口生产、船舶引航、船舶代理、理货、 物料供应、船舶修造、船舶检验、污染物接收等登临国际航行船舶作业人员;

10. 移民、海关系统工作人员;

11. 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

12. 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和殡葬服务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13. 景区及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图书馆等相关工作人员;

14. 城市管理人员(含环卫人员等);

15. 零售药店从业人员;

16. 电影院、书店、棋牌室、麻将馆、KTV、游艺厅(室)、网吧、剧院、舞厅、音乐厅、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等场所工作人员;

17. 集中隔离酒店周边50米区域人员、冷链企业周边50米区域人员;

18. 所有流浪、乞讨、拾荒人员;

19. 全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20. 本次检测前一周内所在县、市(直辖市为区)曾有疫情发生的来(返)启人员

21. 不仅限于上述几类对象,以行业主管部门、区镇、街道要求为准。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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