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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民生》系列访谈《河南“能力作风建设年”,我们这么干》。6月28日邀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审管办主任荆伟,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王静,畅谈审判管理工作如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以及法院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做了哪些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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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审管办主任荆伟

问:

如何在审判管理工作中促进法官提升业务能力?

荆伟: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集中反映着法官的业务能力。为提升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我们一是组织开展全省法院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充分发挥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常态化随机抽查庭审、裁判文书,检验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制作质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三是优化庭审、裁判文书智能监管软件,添加问题信息、敏感信息筛查提示功能,通过庭审智能巡查、文书智能纠错,促进提升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

为促进提高办案质量,我们还建立了类案查询和发改指案件办理沟通反馈机制。对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适用分歧案件等,强制进行类案查询,做到类案同判,裁判标准统一。在办理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案件时,上下级法院要通过发改指案件智能监管平台征询意见进行沟通,以统一认识、减少分歧。今年一季度全省法院共有3663件发改指案件通过监管平台进行了判前沟通,其中423件在沟通中达成了一致意见,避免了案件反复增加当事人诉累。

办案效率既体现法官的业务能力,一定程度上也反映法官的司法作风。针对一些案件久拖不决、超审限问题,我们采取措施强化法官审限意识,切实加强案件审限管理。一是制定关于加强立案分案、延扣审限审批、送达文书、移送卷宗等全流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从严从快控制各环节时限,上提延长、扣除审限的审批权限,在审判流程系统设置审限预警,对无法定事由超审限的,一律问责。二是建立长期未结案件通报督办机制,制作案件台账,明确责任人,逐案督办。目前,河南全省法院延扣审限案件比例已由11.3%下降到4%,是全国长期未结案件最少的省份之一。

问:

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审判管理工作能起到什么作用?

荆伟:近年来,我们坚持“跳出审判看数据”,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主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服务。如围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省法院先后对民间借贷案件中同一原告多起诉讼涉嫌“套路贷”情况、个别金融公司在我省多地以仲裁裁决为依据申请执行案件情况、省管国企涉诉涉执案件情况等进行了专项统计分析10余次;围绕完善社会治理机制,与相关业务部门结合对非法集资、虚假诉讼、网络电信诈骗、知识产权、醉驾等类型案件开展专项分析;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调取江苏浙江等先进省份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查找商业纠纷时长和成本方面存在问题,针对性提出解决对策,将“执行合同”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每月进行分析通报等。

近两年,河南涉及法院牵头的三项营商环境指标均有明显改善,2022年第一季度,全省法院解决商业纠纷平均用时已下降至164天,同比缩短22.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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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王静

问:

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河南法院做了哪些工作?

王静:近年来,全省法院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全省法院各审判执行条线,立足办案狠抓质效,着力为企业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法财产与违法犯罪所得,依法慎重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去年以来共对93名企业主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对8名企业主依法宣告无罪。

二是提高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为企业营造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共依法出清企业526家、成功拯救企业159家、清理债务1200亿元、保留就业岗位约5万个。争取最高法院批准郑州中院集中管辖涉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案件,助力大型企业化解危机。助力涉外上市公司中孚实业及6家关联公司重整成功,获楼阳生书记、王凯省长批示肯定。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和涉外审判,有力保障创新开放发展。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出台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二十条措施,强化专利发明、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原创性成果保护,护航国家创新高地建设。争取最高法院批准设立了郑州知识产权法庭,合理调整和完善基层法院管辖知识产权案件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加快打造一流创新生态提供法治保障。

四是加强金融审判,助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强化“穿透性审查”理念,依法否定职业放贷行为效力,调整过高民间借贷利息,引导体量巨大的民间资本脱虚向实,促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建立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交流机制,积极参与农信社不良贷款集中清收,防范金融风险。

五是加大执行力度,及时为企业兑现胜诉权益。运用智能化手段千方百计“查人找物”,持续开展违规终本、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专项整治,执行立案三天内查控率96.45%,“限消”“纳失”75.87万人次,结案平均用时71天,终本案件合格率居全国法院前列。强化善意文明执行,既依法保障申请企业实现债权,又尽可能减小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问:

如何破解营商环境突出问题?

王静:全省法院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强同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力量,形成齐心协力、精准务实的良好局面。一是开展治理司法顽疾专项行动。根据省委、省委政法委统一安排,在全省部署开展“6+1”专项行动,采取提请政法委督办、通报等多种举措集中整治影响营商环境司法突出问题,纾解困扰企业发展的痛点堵点。二是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推动18个省辖市全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积极协调省发改委、省税务局、省国企改革办等,争取政策支持,推动在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税费社保减免、信用修复、打击“逃废债”等问题上形成正向合力。三是注重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与河南省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协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入了解并回应民营企业家的司法诉求。与省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出台文件,促进金融、知识产权等纠纷的多元高效便捷化解。

营商环境评价结果显示,法院牵头的三项指标均持续向好,郑州、洛阳法院相关指标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被评为“标杆”,对参评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整体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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