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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化工船在仪征某危化品码头靠港作业期间,水手和船长因工作原因发生言语冲突,继而引发互殴,水手因此报警。不曾想,长航公安局南京分局仪征派出所在调查处理该警情期间发现“案中案”,报警人竟然是网上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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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夜,仪征派出所接到船员李某(男,54岁)报警,称自己在船上被打,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核实情况,开展现场取证,要求报警人李某尽快去医院检查伤情,以便警方进一步调查处理此案。

6月21日,民警将李某和谢某带回派出所准备对该案件进行治安调解时,发现李某身份信息显示异常,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宁夏公安机关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经与办案单位核实李某涉案信息后,民警立即将其控制,并对其展开讯问。6月22日下午,长江航运南京分局将网上在逃人员李某移交至宁夏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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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将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汤安佶 通讯员/魏晗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