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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提升首府城市形象,助力首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市城管、公安部门持续发力,重拳整治城市“牛皮癣”。截至目前共清理小广告23095处,小广告治理工作进入常态、长效化整治阶段。

5月19日,据呼和浩特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包良介绍,城管部门按照网格化巡查布岗工作机制,在主次干道、车流密集、上下班高峰期道路点位,采用设置固定岗、指派专人加大机动巡查力度和频次等措施,加强日常巡查和街面管控,对散发张贴小广告的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予以查处清理。针对不同类型的小广告,会联合市公安部门及移动、联通、电信3大运营商进行专项专类整治。

据了解,截至目前,市、区两级城管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0683人次,执法车辆2288台次,清理“三乱”小广告、条幅广告、LED广告、立式广告牌、共享单车车身附着广告等共计23095处,取缔未审批促销活动72处,整改商铺160余家,扣留散发宣传广告传单10550余张,对在交通路口、校园周边等地散发小广告的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针对散发涉及黄赌毒内容等非法小广告的,有关部门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支队了解到,为有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全市公安机关持续发力,破获多起违法小广告案件。

近日,回民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在回民区附属医院家属院内及中山路海亮广场E座有人违法张贴小广告。根据线索民警成功抓获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刘某某,查获其随身携带的小广告300余张。经审讯,陈某某和刘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回民区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对陈某某和刘某某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赛罕区公安分局接到一起城管执法部门移交的违法发放小广告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赛罕区公安分局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警告处罚。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城管支队支队长马东平介绍,在近期的集中整治行动中,公安机关连续破获8起涉违法小广告案件,行政拘留6人,警告4人,进一步维护了辖区治安、环境卫生秩序,提升了辖区环境风貌,助力实现首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记者 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