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献县公安局经周密部署,多警种合成作战,成功打掉一个以收购他人银行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团伙,抓获冯某杰等犯罪嫌疑人9名。

2022年3月6日,献县公安局发现一条重要线索:献县南河头乡张某(男,20岁)近期办理多张银行卡,其中两张银行卡流水异常,部分涉及电信诈骗案件被诈骗资金。获取线索后,献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反诈中心、河街刑警队迅速组成信息研判组,围绕张某开展核查。发现经常与张某在一起的赵某(男,20岁)、刘某乐(男,25岁)在同一时期都办理了银行卡,并且都有银行卡涉案,三个人均无正当职业,其身份与银行卡交易流水、交易金额极不相符,分析张某、赵某、刘某乐三人通过出租、出借银行卡给他人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达到立案标准,涉嫌犯罪。

3月7日,我局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立案侦查,同日晚,办案单位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刘某抓获归案。经讯问,张某、赵某交代张某、赵某、刘某乐等人应冯某杰的要求,分别在不同银行办理了银行卡交给冯某杰,冯某杰开车带他们到河南的一个县城找到“胖子”,在车上由“胖子”和几个“操作手”开始使用他们的银行卡帮助“洗钱”。

“胖子”抓捕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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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抓捕现场

办案人员连夜行动,在献县县城将冯某杰(男,36岁,河南省获嘉县人)抓获,通过对相关信息查询研判,结合冯某杰的供述,办案人员迅速确定了“胖子”的真实身份。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反诈中心主任李晓军,河街刑警队指导员娄洪飞带领8名民辅警迅速赶赴河南省获嘉县,于3月10日,将犯罪嫌疑人于某林(男,37岁,绰号胖子,河南省获嘉县人),操作手吴某峰(男,34岁,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吴某伟(男,35岁,河南省获嘉县人)一举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于某林等人对收购银行卡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洗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林、吴某峰、吴某伟、冯某杰、张某、赵某、刘某乐等人已全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