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什么难事,有一个朋友肯借给你钱让你渡过难关,不仅对自己来说如获及时雨,而且那个人将来一定会成为自己最信任的朋友。就像《水浒传》中的宋江,因为经常仗义疏财和周济朋友获得了及时雨的美称。

现实生活中,我们没必要像他一样散尽家财来接济朋友。但是当朋友有困难时,适当地给予帮助还是可以做到的。只不过在我们付出好心后,一定要多留个心眼,留下一些必要的证据证明这笔钱是送给他的还是借给他的,打好欠条保存银行流水或交易记录等,防止有些人在被帮助后,为了钱翻脸不认人。这种人不但不会感激你,反而为了赖账无所不有其极,我们对这种人就需要一些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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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比如北京房山的王某和李某,作为同村好友,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因此关系极好。两人都是当地的农民,而王某更是承包了700多亩麦田,还有很多的农机,其中有一部分是他租来的,而这其中就需要资金周转。在2014年7月的时候,王某因资金周转的问题向李某借了10万块钱,答应10月就还清欠款。但是10万块钱对李某来说并不是小数,于是李某在借给他这10万块钱时打下了借条。

但是到了还钱的时候,王某就变卦了,先是以没赚到钱拖欠了一个月随后又找各种理由来拖延还款。而在这拉扯的期间,李某也曾经放低过要求,让他先还其中的一半之后,再去还剩下的部分,但是依旧没有要到钱。

彻底对这个人失望的李某算是看出来,王某不是没钱而是死活不肯还这笔钱,就是赖账。于是在2018年6月,李某便将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偿还10万元的借款以及逾期所产生的利息,并且递交了当时签下的借条和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法院在核实证据后,支持李某所要求的的支付欠款和逾期所产生的利息两万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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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并且在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王某在借李某10万元之后,未在规定日期内还钱,年后逾期4年时间,计算所得需偿还利息部分为两万三千元,累计需偿还李某本金利息12万3千元。

那么事实真相真的是欠钱不还吗?真的,在法院判决下来后,就看到了其承包的700亩农田和大量的机械设备,虽然都是租来的,但是农田产量之后产生的收益完全可以覆盖成本,所结余的钱款是足以支付当时欠下的钱的。

在拿到法院的判决结果后,李某很开心地等着王某前来还钱并且支付逾期的利息。但是王某并没有执行法院的判决结果,并且对李某闭门谢客,拒而不见。并且王某作为农民,其名下并没有可供执行的实际财产,这让李某犯了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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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李某看着王某所承包的麦田有了想法,2021年他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的申请,并且给出了能够证明能麦田归属于王某的资料。法院很快就通过了他的申请,并且将王某所承包的麦田作为支付欠款和利息的指定田,麦田的收成除去必要的开销外,结余部分用来偿还李某被拖欠的债款。

法院认为王某虽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其所经营的农田、租赁农机等也需要资金,但是承包的700多亩麦田在成熟之后所获得的收益,在扣除其中所需的资金之后,依旧有着很可观的收入,而这就属于可供执行的标的。王某想赖账不还的想法是不可能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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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由于这些地并不全部属于王某,只是王某所承包下来的,为了保护其他被雇佣农民和租赁农机、田地者的利益。法院联系了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协商出了一个由村里配合的利用善意执行的方式来“替”王某还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明确、具体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调查核实;而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三日内调查核实。财产线索确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2021年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也带去了能够证明王某有还款能力的证据,这也就是其成功要回欠款的重要支撑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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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这次王某若还是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将不仅是还不还钱的问题,甚至还有可能因此坐牢。

就这样王某所欠下的欠款以及逾期所产生的利息都有了执行的方式,而李某也终于盼到了借出去的钱还回来的时候。所以在生活中,在困难时借钱帮助你的朋友,我们需要去记住和感激他,更不能辜负了他的好意,借了钱就要还,成为老赖不仅会失去朋友遭人唾弃,还会触犯法律接受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