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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8日23时许,威远镇派出所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有群众报警,威远镇小庄村彩门附近有二十余名群众聚集,疑似正在打架,请立即处警”。接到指令后,威远镇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进行处置,与先期到达现场的特巡警大队将涉嫌参与打架的违法嫌疑人汪某德、祁某民、罗某章、保某国、陆某顺、雷某征、武某娜、杨某依法传唤至威远镇派出所接受调查。因本案涉及违法嫌疑人众多,案情比较复杂,县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派分管治安工作局领导、治安大队负责人指导案件查处工作,并抽调精干警力组成案件查处组全力攻坚,经过连夜调查取证,查明了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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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1月18日23时许,汪某德、保某国、罗某章、祁某民、武某娜、杨某等人在互助县威远镇小庄村某农家院聚餐酒后准备回家,当汪某德等人行走在巷道时与同在路边行走的陆某顺、雷某征等人相遇,随后双方因言语冲突发生争执,双方被劝开之后陆某顺、雷某征乘坐同行人员车辆离开。在陆某顺、雷某征乘坐的车辆行至小庄村东出口等待红灯时,随后步行赶来的汪某德、保某国、罗某章等人上前拉拽车门,与与陆、雷二人再次发生争吵。争吵中汪某德、保某国、祁某民、罗某章、武某娜、杨某与陆某顺、雷某征发生打架,后被到场的公安民警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互助县公安局依法分别给予违法行为人汪某德等8人5日至12日不等的行政拘留,并处200元至700元不等的罚款处罚。

目前,汪某德等8人已送往互助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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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杰

审核|张小兰

终审|老梁

来 源|互助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