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川县重点人群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知

各镇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综合组印发的《关于实施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知》要求,经县疫情防控指挥办同意,决定于2022年1月19-20日对我县(出租车、网约车、摩的)司机、快递行业从业人员、 外卖行业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一次免费的核酸检测,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出租车、网约车、摩的)司机自行到县人民医院检测,核酸采样点设在行政楼一楼后面职工停车场;

二、快递行业从业人员自行到县中医院检测,核酸采样点设在中医院入大门右手边核酸采样处;

三、外卖行业从业人员自行到县妇幼保健院检测,核酸采样点设在医院门坪预检分诊处;

四、以上从业人员在乡镇的请前往当地卫生院检测。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造册登记好检测人员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以上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

如有疑问请致电县人民医院:6759985;县中医院:6892120;县妇幼保健院:6898120;县卫健局医政股:6752805。

龙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

疫情防控组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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