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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以来,信江新区涉电信诈骗案件频发,初查分析判断均为同一犯罪团伙所为,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经精准研判、落地查缉,截止目前,已端掉涉诈窝点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

2022年1月11日,信江新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以“长风3号”集中打击行动为契机,经周密侦查部署,成功抓获该电信诈骗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杨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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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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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月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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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东湖派出所、月湖公安分局情报研判大队抓获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犯罪嫌疑人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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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月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抓获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犯罪嫌疑人汪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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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长风3号”专项集中打击行动开始后,高新分局刑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对相关线索进行信息研判,主动出击,并于当天成功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傅某某抓获。到案后,傅某某对自己出售银行卡和电话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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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傅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 银行卡开户人、电话卡开卡人不得将本人的银行卡、电话卡用于出租、出售、出借。

  2. 对已经出租、出售、出借的银行卡、电话卡,当事人须主动注销,避免被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或其他违法犯罪,以免因此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或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 买卖、租借银行账户、电话卡已经严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将会被依法惩处,切勿因小利误入歧途。

来源:信江公安、月湖公安、鹰潭高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