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东至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华街道平乐下村民委员会土地,南至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华街道平乐下村民委员会土地,西至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华街道平乐下村民委员会土地,北至国有土地。

(二)面积:1.8780公顷。

(三)用途:中小学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绿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作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建设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

自公告之日起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权属、数量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省市县有关标准,由本区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有上述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附件:湛江市2012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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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1日

来源:湛江经开区管委会、湛江资讯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