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洋子)8月9日凌晨,韶山路上,一名男子酒后无证驾驶将一位横穿马路的19岁青年撞倒致死,该男子现场逃逸后还弃车逃离长沙。雨花交警经过侦查,在案发2天后劝导肇事逃逸男子自首归案。12日,雨花交警通报了这起交通事故,肇事者邓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事件:深夜,超速小车撞死行人

8月9日1时26分许,雨花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韶山路天心苑小区门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撞到了一位横穿马路的行人并逃离现场。“我们到了现场,已经没有车子的痕迹。”雨花交警事故科重案组组长唐臻介绍,当时邓某某驾驶了一台捷豹车,沿韶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行驶到天心苑路段时,恰遇行人陈某某横穿道路,导致车辆右前部与其发生碰撞,陈某某因为受到撞击颅脑损伤当场死亡,邓某某驾车逃逸。

事发后,雨花大队122中队成立专案组对该案日夜加班侦查。“事发路段没有监控视频,我们只能通过上下游的监控,结合报警记录排查,看哪辆车比较可疑再继续追踪。”当晚2时,雨花122中队视频侦查员刘柱紧急加班,花了2个多小时终于锁定嫌疑车辆,出警民警结合在现场搜集的证物,在事故现场不远处找到了被遗弃的肇事车辆。

“车子的左前引擎盖受损严重,撞击痕迹符合现场物证。”唐臻介绍,调查了解发现,该车是邓某某(邵阳人,93年出生)所驾驶,事故发生后,邓某某将车辆丢弃后,乘坐黑车前后到达邵阳、贵州等地。“他自称是前去借钱,手机联系不上,处于关机状态。”民警通过邓某某的朋友、家人、工作单位领导等,反复进行思想工作,邓某某最终在8月10晚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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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无证酒驾,逃离现场被刑拘

“当时那辆车车速非常快,一点速度都没减,一下子就把人撞到了马路隔离带上。”事故受害者陈某某的表哥卢先生告诉记者,陈某某已在长沙打工1年多,刚从老家回来,凌晨1时才下火车,因为肚子饿想去马路对面买点吃的,两人认为深夜马路上没什么车,就没走人行横道,没想到在横穿马路时发生了悲剧。

“当时我就在他身后,他以为车子会减速,想快点过去,没想到车子一直没减速,撞了人后车子也没停下来。”卢先生十分气愤,说至今没见过肇事者家属,也没得到一个答复。“他才19岁,现在我舅舅听到这个消息也病倒在医院。”

为何撞了人还要逃逸?根据当事人邓某某交代,自己因为驾驶证几年前被注销,且晚上也喝了点酒,事故发生时知道闯下了大祸,不知道怎么处理,于是把车子留在了事故现场的周边,逃避责任离开了。邓某某投案自首后,民警对该案进行刑事立案,现在邓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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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不要乱穿马路,遵守交通规则

记者从肇事车辆行车记录仪看到,小车从韶山路由北向南方向行驶,而被撞行人从路边由西向东横过马路,躲避不及人车迅速发生了碰撞。碰撞后,小车还在路边逗留了20多秒,然后逃离了现场。“可以看出,小车过红绿灯之后一直是加速的状态,速度比较快。而行人没有走过街通道,横穿马路,最终造成了这个事故的发生。”刘柱说。

交警提醒市民和驾驶员,遵守规则才能保护自身安全。行人在过马路时,不要随意乱穿和乱跑,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一定不要存侥幸心理,认为驾车逃逸或弃车逃逸就能逃避法律追究。“逃逸者一旦被抓获,面临的处罚将会从重从严。”唐臻介绍,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如果是造成财产损失,驾驶员会面临驾驶证扣12分、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处罚;如果造成人员伤亡,会面临刑事处罚,牢狱之灾。“在行车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宁可等一分钟,不要抢一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