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吗?我停在楼下的电动车不见了!”

“警察同志,我的电动车被偷了!”

近期

招远市公安局罗峰派出所

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

自己的电动车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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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案件发生后,罗峰派出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现场勘查及调查走访,民警发现这几起电动车盗窃案件的作案手法极其相似,怀疑是同一人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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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果断并案侦查,经过查看大量现场视频和线索摸排,成功锁定河南籍男子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根据嫌疑人作案规律,办 案 民警进行缜密部署和精准布控,4月21日,成功将准备销赃的王某某现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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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交代,其主要于凌晨3点至5点,趁街面人员稀少的时候,寻找没有警报器和没有上锁的电动车进行盗窃,得手后将被盗车辆转移到隐匿地点进行低价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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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招远公安提示: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把电动车、自行车等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用质量较好的链子锁、U形锁锁在固定位置或车辆前后车轮,有条件的可以安装报警器,保护好自身的财产安全。

来源:招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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