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是机密,按规定办,按程序走”,不明就里的听到这话,一定以为至少是危害国家安全、暴恐啥的,结果其实就是一个家长和一群家长,因为听说学校食堂不卫生,一起去学校讨说法,结果被以寻衅滋事罪批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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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事情本身是个小事,开学没两天,河北临漳县教育局直属实验中学的家长群里,传出说学校食堂不卫生,有学生因此拉肚子、上吐下泻云云。

现在都是一家一个,家长自然不放心,于是连夜相约去学校食堂查看,并且看自家的孩子是否有问题。

家长是分批次去的,面对家长这一合理诉求,学校保安不让进也做不了主,由于涉事学校应对此类突发事件缺乏经验,现场导致双方矛盾和不信任加剧。

最后家长见到学生也进了学校,有关方面也答应彻查此事给以明确回复,家长也就散了。

没想到过了几天,当晚到校众多家长中的2男3女共5位家长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立案,其中杨姓男家长被批捕,其他4位家长取保候审。

据悉,杨姓男家长的孩子确实是拉肚子,他在家长群里听说学校不让孩子出来见家长,于是说学校不让孩子出来,就把宿舍门做了。到现场后,他情绪激动声音大,但并没有其他过激行为,结果被批捕!

另一位取保候审的女家长则是因为在家长群里说,这么多孩子上吐下泻,咱都去学校看看吧!结果?

王律师个人认为,本案不应认定涉嫌寻衅滋事,不应当批捕。

寻衅滋事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根据刑法第293条第4款,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但这些家长到校,都是事出有因,不能说是起哄闹事。

假如到场的有不是家长的,但出于某种目的,在现场火上浇油,方可认定起哄闹事。

其次从相关司法解释来看,该罪主要针对的是无事生非、寻求刺激、逞强耍横、起哄闹事等等。

显然杨姓家长谈不上,他是学生家长,虽然群里说话欠妥,但连治安管理处罚都存疑,而且在现场也没有冲砸和殴打他人的行为,也未实施其他暴力或者威胁行为!

那位女家长的反应更是正常,挨成我,我可能也会这样说,难道一声不吭、装聋作哑?

最后刑事手段千万要慎用,刑法一定要追求谦抑性,不到万不得已不能用。

另外,从最高检提出的少捕慎诉慎押来说,我个人认为对杨姓家长批捕的必要性应从严审查。杨姓家长是当地人,又开有饭店,有家有小,可优先考虑采取其他刑事措施。

你们认为众家长是合理表达诉求还是寻衅滋事?换成你是家长,你会怎么做?欢迎评论留言转发。